大同区法院构建五项执行机制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编发《执行工作规章制度汇编》,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执行案件实行动态管理、全程监控;建立案件到期预警制度,有效防止人为原因导致案件超期和财产失控。二是强化执行公开机制。公开联系方式,将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及每周固定的接待时间告知当事人,建立来电来访记录制度;公开权利义务,实行执行须知送达制度,告知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义务及有关风险;公开执行进程,推行听证调查、评估拍卖事宜“阳光操作”、执行中止等重大事项告知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三是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实行执行公告制度,将不良资信债务人在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布,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债务;试行悬赏执行制度,发布悬赏执行公告,鼓励知情人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实行告被执行人家属书制度,促使其积极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实行定期集中执行制度,定期开展以“三费”、劳动报酬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为重点的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四是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在依法执行的同时,注重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做好重大节日预防、重点案件处理工作,建立局长每周信访接待等制度,实行信访限期回复、专人办理、分级负责、跟踪督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五是完善统一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的联动机制建设,以辖区应急网络机制和疑难案件研讨制度为依托,建立执行力量统一指挥系统,充分发挥执行力量的整体优势,共同破解执行难题。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该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 542件,执结率达98.5%;执行标的金额3 891.03万元,是上年同期的2.23倍。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