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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法院妥善审理涉农案件

(1)先行调解。运用庭外、庭前、庭下等多种调解方式,联合多方调解主体,使农民息诉服理。(2)交流沟通。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同时,尽量符合当地的民规农俗。(3)征求意见。对地处农村的离婚、三费及相邻关系案件,先向村委会及村民了解诉讼起因和双方产生矛盾的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征求村委会的相关看法及处理意见,争取协助解决矛盾。(4)现场调查。审理相邻关系案件先进行现场调查,审理离婚案件尽量到现场清点财产,切实了解实际情况,避免出现差错。(5)“三头”办案。通过田头调查、炕头调解、街头开庭等多种接近农村、农民的方式,将审案与普法相结合,做到审理解决一案,感化教育一片。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