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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法院规范委托拍卖工作

该院从2007年7月份开始实施司法技术工作归口管理,共受理拍卖案件26件,占所收执行案件的15.3%。其中,拍卖成功12件,流拍后被申请人接收的有7件,还有7件处于拍卖过程中,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不能的尴尬局面。统一对外委托拍卖制度有效规范了委托拍卖工作,但也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机构数量较少,可供选择的余地不大。网上在册的拍卖机构只有两家,当事人选择余地太小,可信度不高,难以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大化。二是拍卖期间过长,不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据不完全统计,归口管理前拍卖案件最多需2个月,现在通过中院统一完成上述工作,至少需要3个月。三是拍卖费用过高,增加当事人的压力。归口管理前,拍卖机构相互竞争,拍卖成交收取佣金为2%~3%,流拍则不收任何费用;统一委托后,在册拍卖机构居于垄断地位,拍卖成交均按法律规定的高限5%收取佣金,流拍则向申请人收取各种明目的实际支出费用,致使标的大的案件佣金价格高昂,令买受人望而却步,造成许多应卖未卖案件的产生。为此该院建议:应将本地具有合格资质的拍卖机构全部纳入法院系统拍卖名册,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实行拍卖机构与执行法官直接对接制度,避免绕圈子,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由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协商,对法院统一对外委托拍卖的案件,确定各个环节的合理价位,最大程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