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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管理

总队、支队两级党委坚持经常深入基层部队,对内部稳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逐级逐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执法责任状》,集中精力防范影响部队稳定的重大安全问题,增强了部队抓安全工作的能力。不断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及时跟进心理工作,确保官兵思想稳定、心理健康。制定总队《关于加强派出所队伍监督管理若干规定》、《涉密载体及重点涉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扎实开展驾驶作风纪律整顿和“条令学习月”活动,有效强化了官兵的安全意识,促进了制度措施落实,确保了内部安全、队伍稳定。 (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