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情况分析
(1)全省第一、第四季度火灾多发,发生火灾2 218起,死亡16人,受伤6人,直接财产损失2 221.7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60.9%、55.2%、35.3%、60.3%。(2)全省亡人火灾事故和农村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共发生亡人火灾19起,死亡29人,与上年相比,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29.6%和6.5%。亡人火灾多发于城乡居民住宅,共死亡15人,占亡人总数的51.7%。亡人火灾多发于夜间、高发于22时至凌晨6时的时段,共有8起,死亡16人,分别占亡人火灾总数和亡人总数的42.1%和55.2%。火灾造成死亡的29人中,有16人为弱势群体人员,占亡人总数的55.2%。全省农村共发生火灾1 611起,死亡7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867.9万元,与上年相比,损失上升26.1%,起数、死亡、受伤人数分别下降0.9%、30%、66.7%。(3)城市、县城集镇火灾死亡人数、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所占比重大。全省城市、县城集镇共发生火灾1 973起,死亡22人,受伤16人,直接财产损失2 71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4.8%、40.1%,分别占死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总数的75.9%、73.7%,起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6.3%和40.1%。(4)居(村)民住宅是火灾高发场所。全省共发生居(村)民住宅火灾1 187起,死亡15人,受伤6人,直接财产损失912.5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死亡、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的32.6%、51.7%、35.3%和24.8%。(5)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全省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共发生火灾218起,死亡9人,受伤3人,直接财产损失666.8万元,与上年相比,虽然火灾起数下降38.8%,但死亡、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350%、50%、44.1%。养老院火灾形势突出,共发生火灾4起,死亡6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2.3万元,而上年养老院仅发生火灾1起,直接财产损失5 000元,无人员伤亡。(6)第一产业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呈上升趋势,第二、第三产业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普遍下降。全省农牧渔业等第一产业发生火灾149起,直接财产损失124.1万元,与上年相比,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25.2%和83.8%。工业等第二产业发生火灾65起,直接财产损失86.1万元,与上年相比,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12.2%和25.9%。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商业、金融保险、社会服务、科教文卫等第三产业发生火灾138起,直接财产损失297.7万元,与上年相比,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了44.8%和32.4%。(7)场所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幅度大是造成整体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上升的主要因素。全省住宅、商业场所、厂房、农副业场所、机动车等场所发生火灾1 800起,死亡19人,受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2 330.5万元,与上年相比,直接财产损失上升39.8%,火灾起数、死亡、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9.3%、17.4%和66.7%。(8)用火不慎、电气、吸烟是直接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全省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1 094起,电气引发火灾890起,吸烟引发火灾474起,此3种原因引发火灾起数占火灾总数67.5%。(李恒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