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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专项治理

全省开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五类人员密集场所、商场、会堂、医院、高层建筑、物资仓库等五类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易燃建筑密集区、“三合一”建筑、在建工程、违法使用工程、消防产品等15次大型专项整治活动,共成立检查组14 226个82 503人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123 263个(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9 596处,全省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4月份,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第四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全省各地政府挂牌督办的6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于年底前全部销案摘牌。在全省清剿易燃易爆场所和易燃建筑密集区火灾隐患统一行动中,共成立督查组100余个、检查组600余个,检查社会单位11 461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 786项。在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共检查在建工程541个,责令停止施工建筑工程9个,罚款120万元。在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开展各类抽查182次,检查消防产品生产、维修、销售单位467家,检查消防产品使用单位1 199个,检查在建建筑工程和验收工程415个,抽检灭火器2 064具,封存、扣押不合格消防水枪、灭火器等5类238件(套),没收伪劣产品337个,办理消防产品行政处罚案件490起,罚款67万余元,省公安消防总队再次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总队”,受到通报表彰。在全省消防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共派出督察组86个,成立检察组1 823个(次),出动检查警力1.27万人(次),检查社会单位21 914家,发现火灾隐患14 905处,责令当场整改火灾隐患9 156处,责令限期整改火灾隐患5 749处,责令单位“三停”1 564家,行政拘留471人,累计罚款980.4万元。在9月24日至年底的“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及5个专项行动中,组织检查各类单位、场所54 182个(次),发现火灾隐患43 920处,责令当场整改火灾隐患27 819处,责令限期整改火灾隐患16 101处,责令“三停”单位3 739个,行政拘留992人,罚款1 313.5万元,有关部门查封隐患单位418个,受到了公安部领导多次批示肯定。 (李恒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