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省政府组织对全省各市、行署以及森工、农垦系统2007年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对“两节、两会”消防安全进行督察。省政府召开全省春季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考评验收确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2008年消防工作进行部署,并与各行署、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签订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省政府召开全省冬季防火工作暨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哈尔滨市政府等5个单位分别针对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警务室建设工作作经验介绍。全省共投入各类消防资金5.4亿元,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得到明显改善。全省投入资金1.1亿元,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消防车辆105台、消防装备4.67万件。投资3 586万元、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的哈尔滨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全面投入使用。全省新增消防上水鹤(消火栓)327个、执勤消防车111台、各类器材装备53 658件(套)。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共制定出台农村消防工作规定223个,各地农村共编制乡镇消防规划271个,行政村消防规划956个,配置手抬机动消防泵3 300台,组建农村义务消防队3 200余支。省公安消防总队帮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李恒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