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
在总体规划方面,启动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对《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在区域规划方面,制定《黑龙江省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等。在专项规划方面,制定《黑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三江平原灌区规划》、《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2009—2012年)》、《东部煤电化基地发展规划》、《关于“十一五”期间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等。启动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区、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区、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和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八大经济区”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完成了中期评估报告。 (王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