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再就业工作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1.74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2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8.04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16%,其中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就业18.24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82%;全省登记失业率为4.23%,低于全年控制目标0.37个百分点。(1)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法律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和电视大赛、在媒体开设专栏、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对《就业促进法》颁布的意义及主要内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保证了《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顺利实施。(2)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就业政策的落实力度。协调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和担保机构,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比例,简化相关手续。截至年底,累计为10.72万名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51亿元。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为24.19万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3)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和援助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2008年春季招聘大会”、“民营企业招聘周”、“送岗位进校园”以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保和岗位补贴及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等形式,为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有效的就业援助。截至年底,全省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困难群体4.4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49%;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48 042户,实现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巩固了全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成果。(4)积极做好创业促就业工作。将扩大创业培训群体作为全年创业服务的工作重点,将培训范围扩大到大学生、农民工、“两劳”释放人员、残疾人员和女性等群体;通过举办SYB创业培训师资班,使全省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不断充实和壮大。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周活动,实现创业培训招生3 500余人,推介创业项目2 942个。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为有意愿的创业者提供培训、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一条龙”服务,发挥了积极的就业倍增效应。(5)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就业经办机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平台的积极作用,对城乡劳动者广泛开展就业政策、职业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截至年底,全省实现求职登记133.54万人次,介绍成功78.58万人次。(6)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向对口支援的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提供2 250个就业岗位,所有岗位均提供免费住宿,月平均工资都在1 000元以上。2008年7月,组织9个市地赴剑阁县召开就业援助招聘现场会,共招收517名灾区求职者,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500人的任务。(7)积极研究制定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的政策措施。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省就业局势的影响,及时起草下发《关于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通知》,明确就业工作的7项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又代省政府起草制定《关于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的意见》。 (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