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土地资源规划管理

起草《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地)政府及国土资源部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形成《全省规划(草案)》、《规划的说明》和规划相关图件,待黑龙江省政府讨论通过后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全面开展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大部分地市工作经费已经落实;加强规划管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依法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哈大齐地区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规划》及其细部规划,开展《哈大齐地区重度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问题研究、地价动态监测研究、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等专题研究工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建立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台账;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进一步完善规划审查程序和内容,严控土地规划闸门,全年受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08件。 (孙 恒 李恒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