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对全省已关闭的317处和正在生产的1 232个小煤矿的资源储量进行核查。以双鸭山市为试点,开展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研究,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双鸭山模式”,并在全国推广。在全国率先启动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对省内具有代表性矿山开展试点工作,完成150个煤矿山的调查工作,配合国土资源部在鸡东煤矿和鹤岗矿区开展以完善统一标准为目的的两项试点工作。全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达到15.30亿元,较2007年入库额增收1.75亿元。组织完成全省煤炭、铁矿、矿泉水、地热、油页岩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制定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规范性文件4个,全年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87件,完成矿床工业指标审批8件。开始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矿业权评估机构,取消以询价方式确定探矿权评估价款的做法,调整探矿权价款的评估标准,对采矿权价款评估拟定新标准,对历史遗留的预交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进行清理,全年完成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168件,探矿权价款评估备案303件。采取事前介入的方式,全年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审批340件。2008年度,承担由国土资源部部署的实物地质资料清理和原始地质资料清理试点工作,是全国唯一承担两个项目试点工作的单位,已完成实物地质资料清理入库岩矿芯113 979米、测试副样3 631件、岩矿标本77件;原始地质资料清理100档、18 484件;涉密地质资料清理登记4 000余档。举办全省地质资料管理暨电子文件培训班,省内76家地勘单位的业务人员接受了培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欠交地质资料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地质资料汇交管理。 (孙 恒 李恒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