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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截至2008年末,全省现有各类矿山4 275个。其中,外资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7个;内资企业4 268个;国有企业316个,占7.4%集体企业712个,占16.7%;私营企业2 659个,占62.3%;其他矿山581个。开发利用矿种67个,年采掘固体矿石总量13 233.66万吨,其中煤炭产量7 505.18万吨,建筑用沙、石、土4 684.99万吨。全年各类矿山(不含石油)实现工业总产值1 941 300.83万元,其中煤炭工业产值1 654 148.45万元,占总数的85.2%;黑色金属工业产值67 292.29万元,占总数的3.5%;有色金属工业产值15 569万元,占总数的0.8%;贵金属工业产值69 357.3万元,占总数的3.6%:水气矿产工业产值7 232.77万元,占总数的0.4%;建材及其他非金属工业产值127 701.02万元,占总数的6.5%。2008年全省各类矿山企业从业人员366 359人,人均实现工业产值5.3万元。进一步夯实矿政管理工作基础,及时研究制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煤矿增扩资源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实行矿业权区域限批政策促进非煤矿区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上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了全省矿产开发综合管理水平。主动开展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战略研究,与中国矿业联合会合作开展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与矿产资源开发关系的研究;编制《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专项规划》,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年全省依法登记采矿权457宗,颁发勘查许可证284个,地质调查证12个,矿业权有偿使用综合收益74亿元。首次通过拍卖方式成功出让了宝清县双柳煤矿采矿权。 (孙 恒 李恒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