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管理
2008年,实施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项目10个,治理资金6 100万元,治理面积792.06公顷。省级矿山地质环境项目25个,治理资金14 818万元,治理面积1 702.67公顷。新获批的国家矿山环境治理项目10个,资金4 260万元。全年受理矿山地质环境勘查评价备案563项。制定《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收缴工作。完成《黑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开展克山县、延寿县、克东县、拜泉县、密山市、漠河县、阿城市、新林区、呼中区、龙江县等1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全省共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424项。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估,镜泊湖世界地质公园揭碑开园,宾县二龙山一长寿山、鹤岗兴安大峡谷省级地质公园揭碑开园,红星火山岩、凤凰山、桃山、山口、仙翁山、恒头山一松峰山、铧子山和连环湖等8处省级地质公园获得审核批准。全省地质公园总面积721 382公顷。投入资金6 946万元,在黑河、牡丹江、双鸭山、伊春、鸡西等地开展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公园建设项目11个。新申请国家级资金的地质遗迹保护项目4个,争取资金1 180万元。矿泉水水源和地热年检的水源86处。截至年底,注册登记的矿泉水水源143处,地热水源6处。全省地下水监测控制面积90 379km2,地下水监测点401个,新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63个,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365个。 (孙 恒 李恒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