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农机具购置补贴

2008年,中央加大购机补贴力度,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各地严格按照购机补贴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宣传,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认真开展购机补贴的落实工作。国家对黑龙江省投入补贴资金2亿元,农民自筹资金4.98亿元,购置大型拖拉机1 885台,联合收获机1 511台,水稻插秧机7 506台,配套农具4 103台,直接受益农户10 902户。为确保国家补贴农机装备资金不流失,各地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对享受补贴的农机具进行检查,有效防止购机户变卖补贴农机具事件发生。加强水田区农机化生产组织化程度,全省组建321个水稻作业协会,全省水稻作业协会达到690个。提高水田整地水平,补贴投入4 500台(套)水田拖拉机及其整地机械。补贴机具售后服务进一步加强,建立生产经营企业、农机管理部门相互配合的农机产品质量监督、三包服务和维修机制。 (宋丹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