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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决定》出台

为建立有利于加快发展现代水利的长效机制,黑龙江省水利厅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共分8个部分31条,从目标任务、增加投入、政策保障、水利改革、水利管理、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以及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涉及水利工作的方方面面和重点工作。出台《决定》是黑龙江省水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治水理念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转变。 (赵书春 李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