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和管理
2008年,组织绥化、双鸭山、伊春等7个城市进行总体规划修编,为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及一批国计民生大项目建设提供规划选址服务,快速核发佳木斯海绵钛一期工程、龙煤集团鸡西矸石热电厂扩建工程等大项目选址意见书。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了滨水城市规划建设调研报告和抚远、亚布力等城镇总体规划的前期调研,此项工作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进一步加快第二轮城镇体系规划及一批重大专项规划的修编进度,77个市县全部完成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专题研究报告和规划纲要已经完成;控详规划编制完成5.5万公顷;12个地级以上城市的近期和长期住房建设规划全部完成。开展《城市规划法》配套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列入2009年全省立法计划。城市规划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已有30个市、县(市)成立独立的规划管理机构,强化了城市规划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王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