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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建设

2008年,大力推进城镇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村节能住宅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力度,加快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全年建成节能住宅1 500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基本达到建筑节能50%的标准,全省新型墙材生产、建筑应用比例达到43%和45%以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200万平方米,均超过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颁布实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等一批新的地方标准,组织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专业贯标培训。对全省新建建筑实施了闭合式管理,建成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一批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推进落实了中法政府第三批建筑节能合作项目。启动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选定省本级、哈尔滨市、大庆市为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的试点。省建工集团、省宇辉集团等“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全省建筑节能、环保新材料研发工作,配筋砌块墙体材料开发取得重大进展。全省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王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