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停止审批向松花江水体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强化污染物源头总量控制,把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的审查。共审批506个省管大中型项目,对77个项目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当的43个项目予以否决、退回或暂缓审批。建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共审批涉及计划投资590亿元的178个省管拉动内需项目,其中民生工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项目59个,总计划投资148.8亿元,为黑龙江省争取国家投资提供了保证。千亿斤粮食战略工程规划环评获得环境保护部审批,高速公路项目除正在履行程序的两个项目外,全部得到环境保护部的批准,保证了黑龙江省公路项目的立项、贷款和开工建设。全面推进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完成大庆经济开发区、“两江一湖”地区水稻生产基地建设等规划环评审查,为项目环评受理和审批创造了条件。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