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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08年,全省地税系统共有13个市(地)局、64个县(市)局、120个市属区局(直属局)、683个县(区)属分局(所)。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1万人。地税部门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烟叶税等11个税种,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等社保5费,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交通建设费和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纳税户52.9万户,其中企业户13.1万户、个体户39.8万户。 (魏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