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范
层层落实责任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案件防范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制纳入各级公司年终绩效考核范围,对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案件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表》、《治本抓源头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治本抓源头责任制工作检查表》等,对各项责任内容进行分解和量化,制定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持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勤政廉政和理想信念教育,在广大干部员工中开展“遵章守纪、合规经营”主题教育。全省系统2 700余人参加了主题教育知识测试,平均分数在90分以上;举办各类专题报告、讲座15次,参加人数2 300余人;组织各类参观活动5次,参加人数274人;创办主题教育期刊23期、廉政公益广告4幅,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制定《党委巡视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贯彻落实总公司党委{关于规范公司系统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分公司本部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分公司集中采购监督考评实施细则》、《省公司会议(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了监督制度。率先开展省级分公司对市地分公司的巡视工作,巡视面达50%。共与217名干部员工谈话,收集员工意见和建议61条,对27名分公司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满意率97%;169名县区经理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平均成绩94分;巡视共发现问题43个,提出整改建议43条。全面加强效能监察。对全省38个分支机构实施效能监察,检查面为35%,检查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46个,提出整改建议46条。广泛开展述职述廉。全省系统237名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对67名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建立廉政档案。省公司纪委与市地及县区公司77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对4名市地公司班子成员、15名县区公司班子成员进行函询,对2名市地公司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全省系统各级纪委书记与290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反馈员工意见187条;192名领导干部进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登记。各级纪委共收集员工意见和建议71条。依法促进合规经营。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加大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监督措施。各级公司纪委、监察部共参与招标项目20个,监督集中采购金额485.96万元。在全省系统开展“诚信我为先”主题活动,组织全省33 337人次营销员重点学习《保险销售人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手册》、《消费者风险提示教育要点》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全省系统违规及预警分值较高的150人进行专项辅导。开展7类81项审计工作,审计165个单位,完成审计报告420份,提出审计意见217条,提交合理化建议47条。加强重要有价单证管理,对各类用章的使用与管理以及重点业务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各类作废印章3 283枚,梳理11类309项制度。全面加强反洗钱培训和社会宣传,有效增强了执行《反洗钱法》的自觉性。 (高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