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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发挥经济补偿作用,体现保险保障功能。全省系统累计赔款与给付支出36.85万人次,金额达45.82亿元,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维护人民生活安定提供了充分的保险保障。在汶川大地震中,公司第一时间组织向灾区遇难客户赔付黑龙江省保险业的第一单。履行企业职责,严格依法纳税。全省系统累计缴纳税金7 442.59万元,为增加财政收入、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事业。全省系统员工踊跃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和缴纳特殊党费等累计151.34万元;为龙广爱心基金捐赠款项200万元(分四年支付),荣获黑龙江省慈善总会龙广爱心基金“慈善杰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服务新农村建设,加快帮建步伐。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小额保险,参保人数达23.75万人,实现保费收入280余万元,238个村实现整村投保;新农合业务实现零的突破。在省政府召开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高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