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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新政策法规

5月7日,《黑龙江省实验动物条例》经省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0月17日,《黑龙江省实验动物条例》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09年1月1日颁布实施。此条例的通过,标志着黑龙江省实验动物工作将步入法制化轨道。省政府成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题调研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并下发实施。 (刘凤荣 张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