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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害预防

(1)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转发省地震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扎实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经省政府同意,省长栗战书部署,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纳入农村泥草房改造等有关农村房屋改造工程项目中,全年完成20万户农村房屋改造任务,有7个地市建立一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9月1-4日,在牡丹江市举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管理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90余人。(2)修订《防震减灾法》,不断推进法制建设工作,完成《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3)积极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管理工作,全年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共评审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65项,对部分安评报告修改稿进行审查,对哈尔滨宾西至成高子铁路新建工程、会展新城冬奥村工程、群力新区东区建设工程、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外科病房楼工程、龙煤集团七台河铁东矸石电厂工程、哈尔滨市平房压缩天然气母站及1.5Km管线工程等工程场地地震安评项目进行工程现场检查;积极推进地震安评收费标准的调整工作,10月27-30日与省物价局联合到鸡西市、牡丹江市、绥化市进行调查,11月28日到佳木斯市与建设单位进行座谈,对地震安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组织进行二级安评师考试工作,为全省参考人员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教程》、《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料,采取各种方式对部分参考人员进行考前辅导,协助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组织全省70余人进行2008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质考试。(4)推进市县震害防御工作。巩固和完善“三网一员”工作体系。截至2008年末,在全省13个市(地)91个县(市)区,建立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农民组成的“三网一员”1 042名和3 147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编制《“三网一员”工作手册》,各部门组织开展以防震减灾助理员为主的业务培训,市县两级防震减灾助理员基本掌握宏观观测技术。各市地地震局为农民观测员颁发工作证书,在观测点悬挂标示。“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省政府下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文件,省财政厅、省地震局迅速落实关于“要积极推进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期临震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作用”的要求。为稳定和完善“三网一员”体系,省财政厅、省地震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县财政局、地震局做好群测群防经费保障工作,对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抓好市县地震科普示范校工作。设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重点示范校119所,为科普示范学校提供宣传教育光盘,举办地震科普知识讲座、悬挂科普挂图,开展应急演练,对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5)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纪念《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10周年、“7·28”唐山大地震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站点30余处,悬挂宣传标语60余幅,展出展板14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1万份,发表电视讲话2次,刊登科普知识20余篇。与哈尔滨市地震局联合在革新街教堂广场设立宣传站,悬挂宣传条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有关咨询。各市(地)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全省共悬挂宣传条幅200余条,摆放地震知识展板数百版,发放防震减灾宣传资料2万余册,发放防震减灾宣传单6万余份,为学校和社区发放宣传挂图1 000余套,设立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咨询站几十处,为数万人讲解相关防震知识。参与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及国际减灾日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校园等宣传活动。(6)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震防处到国内最完善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基地——河北省防震减灾科技馆进行考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经省政府研究批准立项。组织完成省地震局行政执法监督证及行政执法证换发的第一阶段相片采集、资料汇总工作。协助国家地震局完成防震减灾规划制定情况调研普查,协助法规处对省政府法制办送达的《黑龙江省农垦条例(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协助震防处举办东北地区(三局一所)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研讨会。 (张东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