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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08年,黑龙江省基础教育工作按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实施,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围绕促进均衡发展这一核心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以启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为载体,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创办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为宗旨,区域义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在校学生巩固率稳中有升。在普通高中工作中,全省通过不断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进课程改革,普通高中的规模、效益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省教育厅协调财政厅下拨课程改革资金7 000万,专项用于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室、实验仪器建设,确保通用技术课程和理化生新增实验的开设,保证课程方案的落实。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4 466所。幼儿园和学前班共有幼儿437 284人;幼儿园和学前班共有教职工29 623人,其中专任教师17 233人。小学8 142所,在校生1 982 828人,毕业生390 554人,招生336 919人;教职工179 467人,其中专任教师157 436人。普通中学2 355所,其中普通初中1 910所、普通高中445所;普通中学在校生2 004 625人,毕业生643 794人,招生598 813人;教职工172 718人,其中专任教师143 017人。普通初中在校生1 393 338人,毕业生436754人,招生447 270人,专任教师103 631人。普通高中在校生611 287人,毕业生207 040人,招生209 254人;专任教师39 386人。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1所,其中盲聋哑学校39所、弱智学校6所。特殊教育在校生8 332人,招生1 126人;教职工2 295人,其中专任教师1 843人。 (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