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材建设和管理
2008年,黑龙江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教材管理和指导工作。黑龙江省教育厅分别于2008年4月和9月与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出版总社下发教材征订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两次联合召开2008年秋季和2009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会议,分别对教科书(含免费教科书)及循环使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征订和出版发行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教材征订工作认真细致,出版部门及时准确发放,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加强学辅教材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4]64号)要求,由省教育厅下发文件,推荐质量较高、符合课程改革要求、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中小学学习辅助材料。各地学校按期公示,家长和学生积极自愿选用。义务教育新课程《资源与评价》和高中《模块学习资源》成为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家长助学需求的重要载体,为全面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和推进素质教育发挥积极作用。 (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