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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招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在加大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的基础上,为进一步突出职业教育技能及专业特色,提高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及就业率,出台《关于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开学考试改革意见》(讨论稿),改革全省现行中职毕业生对口专业升学办法。考生总成绩,由招生办负责考核文化课成绩300分,省技能考试成绩200分;毕业生学校负责考核在校期间及实习期间所学专业课及动手实践能力考试操行成绩,用于推荐名额;两项成绩加在一起作为毕业生对口升学的最后录取依据。凡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如有升学愿望,操行成绩合格,经审批公示5天后,可免试升高职本科或专科学习。 (袁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