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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编纂与出版

2008年,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志书质量标准,完善志书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轮黑龙江省志评审验收程序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完成初稿并已通过初审的志书进行认真评议,对已经进入总纂阶段的志书加强初审,组织召开志稿评议会15次。加快推进县(市)区志书编纂工作。截至2008年底,在全省109部分志中,有40部分志完成初稿,占省志全部编纂任务的36.7%;在市县志152部中,完成初稿122部,占全部市县志编纂任务的80%。出版志书11部,有《拜泉县志》(1986-2005年)、《肇东市志》(1982-2000年)、《呼兰县志》(1986-2003年)、《绥棱县志》(1986-2000年)、《阿城市志》(1986-2005年)、《富锦市志》(1986-2005年)、《新林区志》(1989-2005年),占全部市县志的7%。 (侯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