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政管理
(1)在抗震救灾中,中医共救治伤员2 332人,转送急危患者212人。捐献价值700余万元的急需药品和医疗药品,募集爱心捐款达200余万元。(2)实施“三名战略”、“三进工程”。开展黑龙江省第三批中青年名中医评选工作,在100名候选人中,通过差额选拔89名中医被评为中青年名中医。(3)截至10月末,全省18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6个中药制剂室建设项目,8个县级中医院中药房建设项目,20个县级中医院开展针灸、理疗、康复专科项目,11个县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总价值2 926万元的建设项目落实到市、县和相关单位,并完成上述各建设项目的管理方案,省财政建设资金陆续到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申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型基地建设单位取得进展。(4)农村中医药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普及率大幅度提高,实施“万名医师支农”工程。10月14日,全省11个县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88名中医药适宜技术教学人员和110名中医药适宜技术骨干接受培训。完成3个县300名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截至11月底,全省80%的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科和中药房,80%的村卫生室能够运用简、便、验、廉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患者服务。(5)11月,全省首次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的运用中医药诊治30名艾滋病患者的指标。通过专家组的精心施治,在30名患者中60010在临床症状及体征上有显著效果,其他患者症状也有不同程度的改善。(6)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医政工作不断完善。完成《黑龙江中医药发展条例》的修订工作,今年修订、完成中医医政工作有关规范和标准,修订黑龙江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标准,黑龙江省中医门诊部、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医诊所建设标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关于中医院名称、科室名称、人员配备的有关规定,《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中医健康教育》修改稿。完成中医医政13项行政许可信息公共项目及政务大厅办理行政许可项目的修订工作。对全省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的医院名称和临床科室名称进行清理规范,加强了对中医医疗机构的办院方向和发挥中医药特色的指导和监管。在总结第一批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第二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加强审批和监管力度。全年审批中医广告25个。重点监测电视台10家,监测报纸5家,禁告7家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撤销《医疗广告审批证明》1家,停业整顿6家。已建立中医医疗广告监测机制,《中医医疗广告出证查询系统》在筹建中。(7)中医护理工作。对全省中医医疗机构10名优秀护士、6个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组织、参加全省《护士管理条例》学习培训班,全省中医医疗机构80名护理部主任、主管护理工作的副院长参加学习。全省网上报名参加中医类执业医师考试4400余名,其中3 974名通过资格审查取得考试资格。完成全年中医类执业3个类别6个级别试卷的接收和分发工作。全省通过中医类实践技能考试2 940人,通过率为74%。 (龚南红 周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