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纪念活动
(1)省消协与黑龙江电视台法制频道合办消费维权专题栏目。2008年3月与黑龙江电视台法制频道合作,开办“法制在线·消费维权”专题栏目。该栏目每两周播出1次,时长25分钟,播出26期。(2)省消协与省广播电台合作,开办多个消费维权专题节目。与省电台《民生热线》节目组合办专栏,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解读消费维权热点,讲解消费知识和解答听众问题,介绍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工作。与省电台龙广97频道“于霞工作室”合作,开辟《于霞热线·消费维权》栏目。6月,与省电台生活广播合作,推出《1045消费调查》栏目。(3)与《新晚报》合作,开办《手机商品消费维权》专版,刊登360余篇投诉信息和有关文章,解决手机商品投诉400余起。(4)召开“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新闻通报会,集中进行宣传。“3·15”期间,省消协和各市地消协召开各种形式的新闻通报会、座谈会,向与会人员通报2008年“消费与责任”年主题、2007年打假维权典型案件和2007年消费者投诉热点等有关情况。省消协与省摄影行业协会联合修订《黑龙江省摄影行业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办法》,向广大消费者发布。(5)开展与消费者面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期间,省和哈尔滨市工商局、消协和有关部门在哈尔滨中央大街联合举办“3·15”纪念活动和“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投诉1 256人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规定、手机三包规定等1万余份。省消协、省工商局与黑龙江电视台法制频道还在中央商城一楼大厅举行消费维权大型普法综艺活动,把典型投诉案例、消费陷阱等演示给广大消费者。在此期间,省消协还举办“消费与责任”知识问答活动。“3·15”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消协在街头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58次,接待投诉、咨询82 56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0余万份。 (姜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