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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

(1)开展“三下乡”活动。全省各级消协开展“三下乡”活动138次,为农村消费者送去各种法律法规50余万份(册),送科技知识30余万册(本),组织农资企业送名优质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20余类1 500余个品种。(2)开展农资商品比较试验。2008年下半年,由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领导、黑龙江省消协牵头,联合全国9个农业大省,对52个品牌的化肥进行商品比较试验。在抽检的52个样品中,合格的有41个,不合格的有11个。(3)检查农村消费市场。全省各级消协在春耕前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到农村乡镇市场和大集,对“三无”(无经销许可证、无厂名厂址、无保质保修期)农资产品进行检查清理。查扣劣质种子1.8万余公斤,劣质化肥11 560吨,劣质农药1 250公斤,劣质农机具及配件1 100余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25万余元。(4)积极推进“一会两站”建设。下发《关于对全省“一会两站”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并派出专门工作组赴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等市县区对此项工作进行调研和推进。全省已依托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协分会1 002个,有745个达到“六有”标准;在村委会、居委会、市场、商服企业建立消协投诉站、联络站5 900余个,有4 113个达到“六有”标准,占全省应当建立的两站总数的59%,占已建立的消协分会总数的74%。 (姜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