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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岐峰逝世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黑龙江省委原书记岳岐峰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8年3月24日10时46分在北京逝世,享年77岁。岳岐峰同志系河北省大名县人,194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为河北省元南工作队队员;1946年1月后,在河北省邯郸市参加反奸复仇工作队、土改工作队,任邯郸市工商党委干事;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干事、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手工业联社主任、市委委员、市委副秘书长;1958年12月,历任邯郸市冶金局党委书记、市陶瓷工业公司党委书记;1966年8月,任中共邯郸市委副书记;1967年1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被下放农村劳动;1969年11月后,历任河北省成安县革委会副主任、邯郸地区重工业局局长、邯郸地委办公室主任;1973年2月后,历任邯郸钢铁总厂党委第二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党委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1977年2月,任中共邯郸地委常委、副书记,兼邯郸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市委书记;1984年4月,任中共唐山市委书记;1986年7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1988年5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1990年6月至1994年4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代省长、省长;1994年4月至1997年7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中共十大、十一大、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