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王喜军 1956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9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任现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喜军(兼)
县长:白树升 1963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8年参加工作,2006年12月任现职。
副县长:彭力君 关贵甫 郭 宏 刘金山 阮剑桥 刘佩印
县政协主席:何长江
[概况]
逊克县位于黑龙江省北部边陲、黑龙江中游南岸,与俄罗斯阿穆尔州米哈依洛夫区隔江相望,拥有国家一类口岸。全县行政区划面积17 34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6 533公顷。总人口11万,人口自然增长率1.8‰。县内资源富集,生态环境保持完好。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1.87公顷,共有大小河流120余条,可利用草原面积10.3万公顷。林地面积11.1公顷,森林覆被率为65%。大平台雾凇景区闻名遐迩,被称做“中国雾凇”之乡。矿产资源种类多,储量大,品质高,发展后劲和经济潜力巨大。
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0.39亿元,增长13.8%。城镇固定资产投资4.21亿元,增长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亿元,增长13.7%。外贸进出口总值1.3亿美元,增长20.7%。全口径财政收入1.17亿元,增长56.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 51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 364元,分别增长10.7%和12.1%。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
农村经济
农业增加值实现2.4亿元,增长17.3%;粮豆薯总产实现16万吨,增长29.5%,绿色无公害作物种植86 700公顷。畜牧业增加值实现4 175万元,增长10.2%。培育重点公益林351公顷,完成退耕还林933公顷。境内耕种土地7 067公顷。新组建农机合作社7个。打抗旱水源井60眼,整理土地2 600公顷,建设人畜饮水安全项目10个。新农村首批10个省级试点村顺利通过验收。
工业经济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25 016万元,增长73%;增加值9 006万元,增长73%;销售收入完成24 916万元,增长79%;利税1 657万元,增长68%,为改革开放30年来增速最快、质量最好的一年。完成矿产开发投资1.4亿元,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东安岩金矿、霍吉河多金属矿等续建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能源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翠新线35千伏输电线路改造完成,乌一水电站通过竣工验收,乌二水电站完成地质勘探和水文勘测,新鄂水电站进入可研内部审核阶段,风电开发项目完成可研编制和专家论证.
第三产业
增加值实现3.77亿元,增长5.7%。外贸进出口总值完成市调控指标的101.2%,其中对俄贸易5 750万美元,增长59.4%。口岸过货量1.8万吨,增长41.3%。农村“万村千乡”工程有序推进,新增服务网点45个。接待国内外游客3.4万人次,实现收入107万元,分别增长3.6%和2.9%。民营业户发展到3 084户,增加值实现7 100万元,增长52%。落实招商引资项目8个,到位资金2.6亿元,增长50.3%;引进利用外资1 490万美元,增长35%。
财税工作
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 661万元,增长76.3%。争取到位资金4.24亿元。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和干部职工工资水平,保证城乡基础建设、社会保障、救灾、扶贫等重点支出,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标准由5%提高到8%,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到2万元,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交通补助26.6万元、贫困住宿生补助71.6万元、扶贫助学资金4.27万元。村级经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初步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推开。
城乡环境
黑嘉公路逊克段全面启动,路基桥涵工程基本完工,县城至逊河公路硬化升级工程竣工通车,口岸路完成总工程量的70%,硬化大平台雾凇景区道路15.5公里。投资4 051万元,完成城内19条巷道硬化、3 000平方米人行道板铺设、江畔公园西扩、二水源净水厂设备安装、排水主管网改造和蓝天热力除尘改造等工程。投资8 219万元,新建农村通畅工程205公里、通达工程242公里,51个村完成村内道路全部硬化。棚户区拆迁面积1 700平方米。改造农村泥草房162户1.38万平方米,建新式住宅58栋。
社会事业
高考录取率达92.8%,职业教育高考成绩居全市之首。投资1 328万元,完成二中教学楼、一中音乐馆及松树沟明德小学等工程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和农村文化大院建设进展顺利。投资858万元,更新了县乡医院、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医疗设备。完成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计划生育奖励兑现率和免费服务覆盖面均达100%。县城有线数字电视试开通,村屯有线电视开通率98.2%,广播覆盖率96.4%。城区垃圾处理项目已经批准立项,城市污水处理和一批电力等项目已得到衔接落实。
社会保障
新增就业1 175人,1 12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4.1%。筹集社保和社会救济资金3 395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长5%,失业保险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80元,164名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城镇低保月补助标准提高34元,农村低保年补助标准提高65元。全年发放补偿金25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