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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省级重点示范村工程

  2009年7月,经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批准,黑龙江省启动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决定建设20个文明示范村。9月,农业部支持黑龙江省农业科技助推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建设15个新农村建设重点示范村。经省领导决定将2个工程合并,统称新农村建设省级重点示范村工程。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文明办、省新农村办、省农开办抽调37位处长组成16个推进组,具体承担35个村的帮建任务。各市(地)、县、乡(镇)也成立重点工程推进组,由各地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亲自挂帅,乡镇和机关干部驻村帮扶。截至2009年末,组织各村实施项目152个,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36亿元,示范村工程已取得初步成效。 (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