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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

  (1)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境实地文物调查普查完成率为100%,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4万处,其中新发现9 687处,复查4 313处,同时登记消失的不可移动文物513处。林口县率先通过国家实地调查阶段验收,林口县获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授予的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称号。通过文物普查和宣传,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意识得到加强,志愿者团队积极提供不可移动文物线索,进一步确保了普查工作质量。长城资源调查田野调查工作任务完成,合计调查金、唐长城195公里,新发现金长城烽火台3座,唐长城574米墙段。配合基本建设开展考古调查勘探20余项,发掘遗址5处,发现文物700余件。出版《肇源白金宝遗址》、《渤海国上京城》、《宁安虹鳟鱼场渤海墓地》3部考古发掘报告。向国家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7处。投入100余万元,全面启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制作树立工作。依法处理依兰县五国城遗址、甘南县金界壕遗址遭破坏事件,维护了文化遗产的尊严。成功承办中国考古学会第12次年会,提高了黑龙江考古研究工作在中国考古学界的地位和影响。(2)重大文物保护和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渤海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取得明显进展,环境整治动迁项目基本完成,文物本体保护工作全面启动。兴隆寺本体保护工程基本完成。哈尔滨文庙全面完成建成80年首次大修,完善各种设施,恢复了文庙的规制和功能。对省博物馆保护建筑进行合理修缮,保护规划已经立项。金上京会宁府遗址、侵华日军第731部队罪证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栗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