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
(1)全省13个地市卫生局有12个卫生局经编办批准成立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其中哈尔滨市、黑河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伊春市、大兴安岭行署9个市(地)独立设置,并增配专职管理人员。全省132个县(市、区)卫生局中有101个成立卫生应急管理机构,143个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中有104个设置应急管理机构,142个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中有94个设置卫生应急管理机构,二级以上医院中有80个设置卫生应急管理机构。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共有各类卫生应急队伍963支,人数9 938人。(2)突发事件救援能力和处置能力。有效地处置哈尔滨市红博世纪广场快餐7号档口发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等9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地开展“3·19”哈同公路重大交通事故、“11·21”鹤岗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11·21”鹤岗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中,指挥调用全省医疗资源,及时有效参与医疗救治工作。全省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9起,其中1起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双鸭山市宝山区疑似肉毒杆菌中毒、8起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有5起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和3起为食物中毒事件。(3)甲型HIN1流感防控工作。成立黑龙江省防控甲型HI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并印发《黑龙江省防控甲型HI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卫生部、省委省政府报告黑龙江省甲型流感疫情进展情况以及防控情况,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材料8份,向卫生部、省委省政府发出专报信息184期。制定防控甲型流感药械储备目录,进行政府储备和调用,保证甲型HIN1流感防控物资和药品的需求。处置10余起甲流暴发疫情。(4)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讲授突发事件应对法、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法规、预案、技术方案、急诊急救知识、专业技能等内容。全省共计举办各类应急培训班96次,培训人员达到5 232人次,举办各类卫生应急演练160多次。内容涵盖甲型HIN1流感、禽流感、恐怖事件、食物中毒、化学中毒、破坏性地震、救灾防病医疗救援等。(5)卫生应急物资供应储备。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储备药械目录,印发2009年药品储备计划,指定全省两家医药公司承担储备药械22类、储备金达到3 500万元。全省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加强了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共储备药品、物资设备1 950万。 (龚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