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状况
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大幅度增长,拉动了农民消费水平的迅速提高。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 241.3元,比上年增加396.5元,增长10.3%,其中服务性支出1 187.9元,同比增加159.7元,增长15.5%。(1)食品消费支出。全年农村居民的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1 331元,同比增加63.4元,增长5%。在人均食品消费中,人均主食消费327.8元,同比增加25.9元,增长8.6%;人均副食消费524元,同比减少20.7元,下降3.8%;其他食品消费356元,同比增加36.8元,增长11.5%。人均在外饮食消费120.1元,同比增加21.5元,增长21.8%。(2)衣着消费支出。全省农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345.7元,同比增加37.2元,增长12.1%。其中用于购买成衣服装、鞋类的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多,分别比上年增加11.9%和15.3%。(3)居住消费支出。全省农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946.8元,同比增加75.3元,增长8.6%,其中居住消费品支出及居住的服务性支出均有所增加。农户用于购买住房、建造、维修、装修生活用房材料等改善居住条件的消费支出人均达到780.8元,比上年增加43.3元,增长5.9%;居住消费服务性支出则较上年增长24%。(4)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农民人均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为427.4元,同比增加32.3元,增长8.2%,其中交通、通讯工具及交通通讯服务费支出均是增加的热点。随着农民家庭购买摩托车、电话、手机数量的增加,交通、通讯用品、燃料支出人均达到208.2元,比上年增加22.2元,增长11.9%;交通和通讯服务支出人均达到219.1元,同比增加10.2元,增长4.9%。(5)其他生活消费支出。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161元,比上年增加31元,增长23.9%;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496.4元,比上年增加58.9元,增长13.5%;医疗保健消费支出434.3元,比上年增加83.2元,增长23.7%;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98.6元,比上年增加15.2元,增长18.2%。(6)农民消费构成出现变化。随着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全面提升,加上政策扶持效应,从而导致农民消费构成出现新变化: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比重进一步减少,农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由上年的33%下降为31.4%。随着国家家电补贴政策的落实,农民购买家电用品及文化娱乐用品数量增加,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居民衣着、家庭设备用品、文化教育娱乐、医疗卫生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1、0.4、0.3和1.1个百分点,居住和交通通讯支出占生活服务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下降0.3和0.2个百分点,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比重均略有上升。 (侯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