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全国老龄委成立10周年、国际老年人年10周年,为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全省各级老龄部门,抓机遇,迎挑战,取得了较好工作业绩。(1)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医目标实现新跨越。省人保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强化民生政策落实力度,为老年人构筑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基础,以低保救助制度、五保供养制度等为补充的社会保障制度安全网。(2)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17.6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38元,达到1 011元,提高了养老保障水平。解决47.5万“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保障问题。在农村积极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30.45万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每月可领取新农保基础养老金。(3)医疗保险普惠老年人的力度不断加大。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省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 544.3万人,参保率达到96%。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0.3亿元,省财政补助2.9亿元,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74.8万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其中将56万未参保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将包括老年人在内的693万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险范围。(4)各项制度有效补充,进一步解决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低保制度有效保障城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农村老年人35.6万人纳入低保范围,占农村低保总数的34.27%,低保标准每人每年1 200元,比上年提高300元,财政补贴水平由上年的每人每年684元提高到800元。城镇老年人有18.43万人纳入低保,占城镇低保总数的11.93%。对符合低保标准的老年人做到应保尽保,并按分类施保原则,对老年人提高低保救助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优抚制度、离退休干部制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危房改造及廉租房措施等的有效补充,提高了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5)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果。进一步落实全省《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全面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出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投入了1 300万元福彩公益金在全省26个市县进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程序》、《居家养老菜单式服务项目》、《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居家养老工作的管理。全省落实社区建设专项引导资金3 600万元,在社区建设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为做实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搭建平台。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助老公益岗等多种形式推进居家养老工作。(6)以全国建立基本养老体系试点为契机,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等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之下,黑龙江省被纳入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5个试点省份之一,争取到中央投资4 000万元,拉动全省与之匹配资金6 829万元,在省内建立9个国家级试点,重点推进爱心护理工程建设,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最急迫的失能老年人护理和临终关怀问题。在国家4 000万元的投入中有1 770万元投入到爱心护理工程项目,拉动地方投入爱心护理工程资金3 230万元,总投入达到5 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缓解失能老年人护理难的问题。加强老年福利机构建设,积极发展老年产业。在城市,新增加老年福利机构260所,增加床位11 483张。为调动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业的热情,出台《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全省民间投资4 500万元,建设为老服务项目183个,使全省民办和集体办老年机构床位数达到28 892张,占全省养老床位总数的65%。在农村,全省新建设中心敬老院35家、乡镇敬老院40家、五保村50个,新增床位1万张。(7)老龄工作方针不断深入贯彻,构建情系老龄孝行龙江活动迈出新步伐。党政主导老龄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委书记吉炳轩亲自参加老干部、关工委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关心老年人的学习和生活。省长栗战书对敬老院改造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多次参加省老龄办组织的大型活动和会议。社会参与老龄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形成。省老龄办等6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爱心助老、孝行龙江”活动。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参加“爱心助老1+1”活动,全省范围内的窗口单位和窗口行业认真开展“敬老文明岗”创建活动。省老龄委举办黑龙江省首届“十佳华龄风采老年人、十佳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省农垦总局承办颁奖晚会。省内12家媒体参与活动的宣传报道,百万群众参与投票评选。省委组织部利用《组工通讯》刊发老龄工作专刊,加大了老龄宣传工作力度。(8)老龄机构履职能力不断增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新提高。突出基层工作重点,推进农村老龄工作。积极做好老年维权工作,继续推进老年维权“35146”工作布局,健全老年维权工作三个制度体系、五级工作网络、加强“一法一例”和一个主题教育、健全四项维权机制,实现“六个老有”工作目标。积极落实敬老优待政策。哈尔滨市、大庆市出台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积极办惠老实事,组织开展“孝行龙江,爱心助老,扶贫帮困”活动,全省为54万贫困老人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帮扶金额2 680万元,帮扶实物折合887万元。全省建设“银龄行动”基地12处,为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实施“银发无忧”工程,用商业保险解决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问题,实现对医保的补充完善。 (刁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