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老龄事业
(1)充分发挥督促检查职能,积极推动国家和省政府涉老政策落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充分发挥督促检查职能,积极促进国家和省政府涉老政策的落实。年初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半年进行督促检查,年终总结经验和成果,使得国家和省政府的涉老政策在哈市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2)积极创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体系。市政府财力补助达1 500万元,整合建成农村敬老服务中心20所,集中供养率提高到45%,改善了农村五保人员生活状况。(3)制定落实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政策,使失地农民应保尽保,参保人数达5 123人,其中994人领取基本养老金。(4)落实国家“老知青”有关政策,全市有435名老知青经认定工龄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统筹工作,共审核合格约39 683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解决了“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障问题。(5)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的步伐,大力发展社区特色医疗服务。市卫生局组织为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市残联组织为510名白内障老年人作了免费复明手术。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59%,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列入“惠民行动”项目的乡镇卫生院已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计划生育部门为60岁以上农村计划生育老年人发放奖励费572万元。(6)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市老龄委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不断增加投入,促进老龄事业发展。14个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哈尔滨市动员社会力量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意见的实施细则》,为动员社会力量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7)加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及资金投入,审批哈尔滨红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老年公寓、通河县铧子山老年公寓和哈尔滨第一社会福利院易地新建工程3项大型老年福利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达到2亿元,其中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及市财力补助资金960万元。在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有88项建设项目配备老年人及青少年活动中心129处,总建筑面积近26 670平方米,新增各类休闲座椅2 928个、健身器材1 216套件。房产住宅局为廉租住房保障中的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殊服务,并为1 093户低保及低收入老年用户提供廉租住房,是上年的1.6倍。(8)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组织多次大型调研工作,积极为政府谏言献策,努力实现调研成果转化,促进了一系列惠老政策的出台,为构建平安和谐稳定哈尔滨作出了积极贡献。哈尔滨市提高百岁老人敬老费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00元。涉老相关单位积极开展联合维权、为老助老服务、敬老爱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经常发生的骗取老年人钱财现象,市老龄办与市公安局、工商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开展“维权工作进社区,揭露诈骗术”活动,制作防诈骗术漫画挂图1 000张、宣传单2 000张、宣传画5 000册和系列电视剧光盘300套。电视台播放9集防诈骗术电视片,全市各大媒体经常开展维权宣传和敬老爱老助老教育活动。市交通局在制定《客运条例》时将70岁老年人乘联运线路享受半价优惠为全免,外地70岁以上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享受乘车优惠。 (刁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