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建设
合作区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顺利步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行列。在各项工作和全市重大活动中,共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2项,个人荣誉25项。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围绕和谐发展主旋律,组织合作区职工和部分企业员工参加体检,为女职工办理“妇女安康保险”,热忱关心退休老干部和困难职工生活,举办春节联欢会、篮球赛等系列文体活动,在凝聚力量、助推发展、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力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全区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信访形势继续保持稳定。 (张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