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制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认真贯彻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出台中央规划纲要三年实施方案,确定重点突破项目和试点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2)突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探索不同层面干部推荐提名办法,科学确定推荐提名主体、程序和责任,在部分市县和省直单位进行试点,探索实行先推荐后提名、空缺职位预告、非定向预推、署名推荐等做法。加大公开选拔、公推差选、公推比选、公推竞职等竞争性选拔力度,各市(地)公开选拔处、科级干部592人,有1 491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处级领导岗位。(3)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工作。逐级建立领导干部职位标准,明确领导班子配备标准和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要素,编制领导干部职位说明书,促进按岗定责、人岗匹配。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积极开展考试测评服务,完成2010年省直六类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考录3 201人。 (林炳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