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队伍建设
(1)注重在项目和工程建设一线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定实施《关于在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实践中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经济建设、项目落实、民生改善、服务保障中的表现进行考察,用发展的导向、发展的标准、发展的成效衡量评价干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13个市(地)、41个县(市、区)和17个省直部门落实“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推进,在大项目建设、小城镇建设、民生工程第一线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际状态,初步掌握一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改进和完善主要责任指标考核,紧扣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及时调整修订考核指标,突出经济发展“双一”目标,加大大项目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民生工程等指标考核权重,组织开展落实民生工程群众满意度测评,发挥指标考核的导向、引领和激励作用,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凝聚到省委中心工作上来。(2)突出抓好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加强领导班子预测分析,统筹全省干部资源,及时补充调整、配好配强领导班子,实现优化配置,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得到改善,抓发展、保民生、促和谐的整体功能不断增强。切实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分类考核。结合地厅级后备干部考察,确定了20名重点掌握的优秀县(市)委书记。采取组织推荐、深度考察、择优选拔方式,确定了41名县委书记后备人选,调整配备了10名县(市)委书记。积极探索县委书记选拔培养的新方式,强化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及时掌握领导班子动态。(3)扎实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积极理顺中直单位协管方式,构筑合作平台,促进中直单位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促进了老干部作用的发挥。 (林炳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