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选派4名同志分别参加中央统战部少数民族经济管理研讨班、县级干部经济管理培训班。举办全省乡(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研修班。牵头协调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等12个单位,就“政令保畅通工程”召开工作会议,积极推进黑龙江省“政令保畅通工程”的落实。在省委、省政府第6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奖励大会上,省委统战部荣获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做好宗教领域的稳定工作。制定各种政策指导性文件12份,对各市(地)及基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团结、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等给予政策支持和有力指导。先后召开12次省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就全省宗教有关情况等进行沟通协调,排查不稳定因素和矛盾隐患,提出有效对策,牢牢掌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召开全省高校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协助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省天主教“两会”向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和天主教一会一团推荐代表、理事、常务理事人选。积极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在天主教“两会”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想、议、比、看”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在首届全国和谐寺观教堂表彰大会上,黑龙江省有23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张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