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全省综治部门牢固树立服务与管理并重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互联网建设管理,加大道路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领域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全力抓好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以“平安龙江”建设为载体,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确保了全省治安平稳。2010年,全省共排查出治安重点地区577个,已完成整治574个;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12.4%,其中八类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10.5%;公众安全感达到94.9%,比上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黑龙江省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省份。 (厉富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