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诉、信访
2010年,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先后部署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案件评查”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源头治理”3项活动,采取领导包案、公开听证、信访代理、带案下访等多种手段,共清理积案5 781件,接待群众来访3 184人次。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交办案件督办力度,定期对尚未办结的交办案件和信转案件进行通报。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全省政法机关共评查案件3.5万余件,发现存在执法过错或瑕疵案件2 000余件,查究责任人117人。截至2010年末,全省13个市(地)的政法系统建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全省共建立司法救助资金7 992万元,已发放救助资金5 278万元,救助1 811人,妥善地处理了一批矛盾纠纷问题。 (厉富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