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讲话精神,老干部政治待遇得到进一步落实。举办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对省(中)直单位200余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理论骨干进行培训。2010年,全省共举办报告会、座谈会500余场(次),送文件资料上门3 000余人(次),参加学习和受教育老干部达5万余人。春节期间,省委书记吉炳轩等省领导分别到省级老领导家中走访慰问。省长王宪魁到黑龙江后第一时间看望宴请正省级老领导。组成4个慰问组分别到部分市县走访慰问部分享受副省级待遇的老干部和70名有困难老干部。全年共走访慰问老干部近6万人(次),送去慰问金、慰问品折合人民币2 000余万元。组织省级老领导观摩“世博会”和“哈洽会”,到大庆市、齐齐哈尔市和佳木斯市、建三江农垦分局等地参观调研,组织部分抗联老干部到抚远县参加俄罗斯老战士代表团献花仪式和到大连参加俄罗斯总统会见88旅等活动。各地各单位共向老干部通报情况400余次,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2万余人(次)。(2)健全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老干部生活待遇得到进一步提高。根据享受省级医疗待遇人员构成变化情况,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联合出台《关于享受省级医疗待遇人员医疗费开支渠道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医疗费开支渠道结算和补助方式,确保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全省各级财政对离休干部“两费”特别是医药费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省财政厅为17个省直厅局(集团)的109个单位离休干部537人,补助2010年省属在哈尔滨医药费统筹资金279.65万元;为省直特困企业统筹2008年医药费合理超支部分补助资金346.44万元。(3)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由省委组织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省进一步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4)完善活动学习场所,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各地各单位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老干部活动场所进行新建、扩建,更新活动设施。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举办迎国庆文艺演出、纪念抗战胜利65周年文艺演出等多场大型文艺活动。在全省开展创建“省级标兵老干部之家”评选表彰活动,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和评选标准。省老年大学协会召开第1届第2次理事会议,补选4名常务副会长,改选部分常务理事和理事。省老年大学协会组织省内部分会员到台湾宜兰县南阳义学,参加由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主办的两岸老人交流活动。(5)积极鼓励引导,离退休干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省老促会的老干部深入黑龙江省革命老区,紧紧围绕老区新农村建设开展多项调研,撰写4份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报省委、省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区扶贫项目83项,落实资金2 000余万元。省关工委继续组织各级关工委的老干部结对帮教失足青少年,组织“五老”报告团宣讲中央精神,建立校外辅导站,发挥了重要作用。(6)突出宣传和创新,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共成立7个专题课题组,近200个单位、500余名老干部工作人员直接参与课题调研工作。通过设立课题牵头单位,制定调研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发动全省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在全省深入基层、深入老干部部门、深入老干部中广泛开展调研。全年共完成调研报告和理论研讨文章239篇,其中在中组部征文活动中被中组部评为一等奖2篇、二等奖13篇、三等奖34篇,为推动全局工作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7)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老干部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截至2010年末,共受理老干部来信、来电、来访393件。先后总结6个市(地)的典型经验,通过《黑龙江老干部工作》宣传一批典型。每隔半年对全省老干部信访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汇总,以局文件下发各地,对信访问题比较严重的市(地)提出批评,对老干部反响强烈的问题进行通报,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的开展。(8)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老干部工作部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经省委同意,对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增加部分成员单位。全省各级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也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重点推进地方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工作。在全省13个市(地)中,有11个市(地)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个市地兼任市委副秘书长。县(市)一级老干部局长兼任组织部副部长工作也稳步推进。 (李永田 董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