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至二十二次会议
第十五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18—19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听取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和有关议程草案的说明、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继钢请求辞去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工作要点》。会议审查批准《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客运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会议通过人事任免名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50人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孙尧、吕维峰,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述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六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4月13—15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议〉等三个决议的决定》。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对《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进行初审。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58人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孙尧、王玉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第十七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6月8—11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同委员和人民代表的联系制度〉等8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进行县级直接选举问题的决定〉等12项决议、决定的决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对《黑龙江省消防条例(草案)》进行初审。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52人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程幼东、孙永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第十八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8月9—13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过《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审议通过《黑龙江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11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禁止向企业摊派的规定〉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9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玉普辞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位的请求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及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听取《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垦区条例(草案)》和《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对3部法规进行了初审。会议听取并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9年省本级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审议《黑龙江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财政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的决定》;听取《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省政府“三棚一草“改造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说明》、《省政府关于全省“三棚一草”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52人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程幼东、于莎燕,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副院长马先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第十九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8月27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栗战书辞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王宪魁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的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吉炳轩,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54人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孙尧,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省政府秘书长列席会议。
第二十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2—15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垦区条例》、《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修正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黑龙江省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决议》、《黑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在议制定黑龙江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我省煤炭期货市场交易机制促进煤炭市场健康发展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审查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办法〉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会议听取《黑龙江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和《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进行初审。会议听取并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法〉及我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黑龙江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10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审查报告》,审议《黑龙江省政府关于2010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听取《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省政府“三棚一草”改造工作的视察报告》、《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全省“三棚一草”改造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和委员42人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程幼东、于莎燕,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工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第二十一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1月4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听取《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和有关议程草案的说明》、《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和《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黑龙江省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解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47人出席了会议。省政府副省长于莎燕,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二十二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4—17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黑龙江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审查批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的决定》、《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黑龙江省政府《关于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0年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计超收情况及安排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和委员52人出席了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孙尧、孙永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郭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