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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指导各市地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并对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对机关事业单位早期退休人员待遇偏低问题进行了调研,已形成初步解决意见。经过调查测算,对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使全省最低工资平均达到696元/月,平均增长36%。指导地市发布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于占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