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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10年,全省各级妇女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以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为动力,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创造性地落实省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进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省妇联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国家级奖励6项、省直机关先进党组织等省级奖励9项。在第3届黑龙江省“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家庭)评选活动中,省妇联机关荣获全省“十佳和谐机关”称号。(1)引领全省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紧紧围绕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联合省农委、省畜牧局、省供销社、省扶贫办、省农科院等部门在农村妇女中广泛开展“科技兴家、畜牧兴家、合作兴家、绿色兴家、巧手兴家、劳务兴家”活动,使广大农村妇女在发展生产、增收致富中作出重要贡献。全年建立省级“六兴家”示范基地60个,市、县、乡示范基地452个,“五大粮食作物科技高产攻关模式”示范县10个,形成以妇女为主的畜牧专业村1 041个,命名“巾帼合作创业工程示范基地”130个,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5 973期,培训农村妇女120万人(次)。牵头成立全省手工编织制作协会,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家庭服务业行业标准,组织近百万妇女从事手工编织制作、家庭服务、家庭旅游等产业,全省形成一大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六兴家”品牌。牵头成立黑龙江省手工编织制作业协会,制定《黑龙江省家庭服务业服务规范》,填补了黑龙江省家庭服务业通用服务标准方面的空白。牵头成立全省女企业家协会,举办女企业家发展论坛,不断提升女性创业领军群体的创业能力和劳动能力。扎实推进“十行百佳”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观摩交流等活动,全省涌现出一大批行业女状元和技术女能手。(2)帮助、指导妇女创业和再就业。面向女大学生、失业失地妇女、进城务工妇女等重点群体,深化创业就业指导和服务,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女大学生创业指导实践基地,命名一批女大学生创业导师,全年举办“春风送岗位”招聘会400余场,帮助3万余名妇女实现就业、近3 000名妇女自主创业。积极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落实,为妇女创业和就业提供资金支持。协调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人民银行共同出台《黑龙江省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协调农村信用社建立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绿色通道”,通过举办政策培训班、召开协调推进会、总结交流典型经验等措施,千方百计推进落实担保资金,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委副书记杜宇新亲自主持召开协调会,并深入龙江县、双城市等地专题调研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全年各级妇联组织共争取各级财政投入担保金8 034万元,其中省妇联争取省财政投入1 000万元。通过龙江银行、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33 720.3万元,帮助12 189名城乡妇女实现创业和就业。(3)努力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抓住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即将终期评估和人大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黑龙江省妇女法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的有利契机,着力推进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督导、促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目标责任制,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和预评估,对婚检率等6项重点难点指标采取部门联动、定期通报、逐项突破等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推进。参与配合省人大开展以妇女政治权利、劳动权益、土地权益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督办落实工作,进一步从源头上维护妇女权益。协调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共同实施维护妇女权益“筑网行动”,总结推广鹤岗市试点经验,在全省构筑咨询投诉、司法保护、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会救助、基层服务六大网络,实现了重心下移、合力维权。县级以上全部建立“12338”维权热线和信访窗口、妇女维权合议庭、家暴“110”报警中心、伤情鉴定机构,市(地)级全部成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部、家暴庇护中心、“蒲公英”法律宣讲团和维权志愿者队伍,实现7个100%。全省53个乡镇、2 626个村、1 297个社区成立“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鸡西市检察院率先建立妇女维权公诉组,齐齐哈尔市17个县(区)成立妇女劳动仲裁庭。在牡丹江宁安市进行修订村规民约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探索基层妇女维权新途径。(4)切实做好妇女干部培训工作。实施妇联干部三年培训规划,建立妇女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大规模开展干部培训。制定和实施《农村妇代会主任三年教育培训计划》,组织编写培训教材,成立培训师资队伍并举办师资骨干培训班。在全省13个市(地)、26个县(市、区)组织培训讲座40余场(次),集中对3 117名农村妇代会主任进行培训,实现年培训村妇代会主任30%的目标。组织省妇联机关全体干部和相关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在北京大学举办为期1周的专题研修班。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在北京大学举办黑龙江省第2期优秀女干部培训班,39名市(地)、县(市、区)妇联干部接受培训。组织妇联干部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及国家资格认证考试。(5)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三八”节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妇联深入开展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专题学习调研,进一步明确妇联组织政治属性、群众属性和建设目标。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妇联重点工作,选择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兰西县妇代会主任领办麻编产业、农村妇女五大粮食作物高产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女村官队伍建设、贫困儿童营养和心理状况、妇联组织参与服务妇女民生、新经济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新时期婆媳关系、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等课题开展调研,得到省政协、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省委督察室、省卫生厅、省统计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省妇联全体职工深入基层调研600余天,其中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192天,形成调研(考察)报告17篇,其中14篇在国家和省级刊物上发表,4篇得到省领导批示。把握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契机,在解决基层组织“有人干事”、“有阵地做事”、“有钱办事”上实现突破。截至年底,全省8 941个村、3015个社区全部建立“妇女之家”;132个县(市、区)全部实现按妇女人口核拨妇女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在县、乡两级选聘兼职副主席989人,利用公益岗位配备专职妇联干部和建立村级妇联组织取得进展。设立优秀县(市、区)妇联主席和村妇代会主任奖励基金,首批20名县(市、区)妇联主席和100名村妇代会主任分别获得5 000元和l 000元奖励。(6)继续实施“春蕾助学”行动。把实施“春蕾助学行动”作为服务妇女儿童民生的品牌工作,深入实施春蕾助学、孤困儿童救助、大龄女童培训、留守儿童关爱、春蕾高中生援助“五项行动”。全年共募集资金975万元,物资596万元,新建2所春蕾校、26个春蕾班,资助贫困中小学生20 123名、高中生2 391名,帮助100名大龄女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资助孤困残和留守儿童2 000名。省妇联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与32名贫困女高中生结成助学对子,资助她们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募集250万元援建的四川剑阁2所春蕾学校竣工并投入使用。 (王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