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个省级分会,2001年成为独立建制的副厅级单位,为省政府领导联系的从事人道主义救助工作的社会团体。内设办公室、赈济救护部和组织宣传部,现有在职职工16人。黑龙江省红十字会下属3个中心,即黑龙江省红十字备灾救护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黑龙江省管理中心、黑龙江省红十字事业发展中心,3个中心均为正处级事业单位。黑龙江省各市(地)、县(市)及农垦、森工、铁路系统红十字会组织健全,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网络。截至2010年末,全省共有专、兼职红十字会干部529人,其中专职干部246人、兼职干部283人;基层红十字组织3 247个,团体会员单位3 296个,志愿者服务队12支;拥有会员560 080人,其中成年人会员269 495人、青少年会员290 585人,志愿者1.5万人。2010年,省红十字会始终把“党政关心、社会支持、群众需要、力所能及”作为工作的重点和结合点,突出救助最易受损害的群体,在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社区服务、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及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及干预、红十字青少年教育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红十字会人道主义救助团体的特殊作用。由于工作成绩显著,省红十字会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支援四川省剑阁县灾后重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红十字急救队获“首届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第13名。(1)积极开展救灾、救助、救护工作。积极开展救灾工作。2010年,全省红十字会积极响应总会救灾呼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支援灾区。先后为贵州和云南旱灾区、新疆雪灾区、海南洪涝灾害区捐款捐物,并积极组织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害区捐款活动,累计为灾区捐赠款物1 600余万元。做好本省备灾、救灾工作,转发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做好2010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010修订版)的通知》,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地)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开展救助工作。对绥化市遭遇龙卷风袭击灾区拨付救灾款8万元和3万元救灾物资,争取总会援助物资9.63万元用于灾区救助。对伊春乌马河区鞭炮厂爆炸遇难群众给予救助,下拨棉被、大米及民用玻璃等救助物资价值35万元。积极争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支持援助资金20万元,对33户不幸遇难的百姓进行救助,并下拨100万元对2 000户受损严重又无能力进行房屋维修的特困户进行救助。针对2010年黑龙江省哈尔滨、鹤岗、七台河、绥化等地连降暴雨引发的水灾,省红十字会对灾情较重的鹤岗及时下拨3.3万元的物资援助,并及时向总会上报灾情,争取总会彩票公益金援助大米40吨,价值20万元,对哈尔滨、七台河、绥化等市灾区进行救助。2010年,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累计向各地灾区调拨救灾款物价值近2 700万元。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全年全省用于“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救助资金达278.24万元,对艾滋病感染者、麻风病人、贫困家庭等人群进行慰问,4.8万人得到救助。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郭长江,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程幼东和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王振川参加“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启动仪式。省红十字会联合省眼病医院继续开展“百名复明工程”项目,全年免费为黑龙江省406名贫困白内障适应症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减免手术费用32.48万元。继续做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支持项目的落实,落实“幸福天使基金”针对大病患儿开展的救助工作,接收发放贝因美集团捐赠价值600万元的婴儿奶粉,协调哈尔滨儿童医院对省内36名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儿童进行手术治疗,减免手术费用50万元。做好“小天使基金”彩票公益金项目,救助贫困白血病患儿59名,救助金额达178万元。做好“红十字书库”的推荐审核工作,13个市(地)共50所学校得到“红十字书库”项目支持,累计受赠书籍价值7.5万元。协助嫣然天使基金“天使之旅——让我们一起把爱传出去”一行开展为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活动,共为大庆、黑河、齐齐哈尔、双鸭山等市的12例患者实施了免费手术。完成上海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车辆分配工作,共为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黑河市爱辉区、佳木斯市郊区、汤原县、铁力市等基层红十字会配备车辆5台,价值25万元。协助完成广东金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捐赠的10万元用于双鸭山市尖山区实验小学改善教学条件项目。督导完成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国美电器援建的伊春市、黑河市、佳木斯市和国寿保险援建的牡丹江市等4个村“博爱卫生站”项目,由九华山华天主持果厚大师捐赠4.5万元援建黑龙江省北安市二井镇建革村卫生站项目也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积极推动开展国际合作救助项目,省红十字会与国际胰岛素挽救生命组织合作,开展免费救治贫困糖尿病患者活动。加大对特殊目标群体救助力度,在中国总会和欧盟、荷兰红十字会的支持下,省红十字会继续在男性接触者、大学生、感染者3个目标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和干预工作,共举办同伴教育83期,培训l594人次。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对黑龙江省12名血友病感染艾滋病患者关爱救助工作。7月,黑龙江省红十字会作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唯一的省级代表参加第18届世界艾滋病大会。在Il月召开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预防艾滋病工作会议上,省红十字会推荐的作品在中国红十字会艾滋病预防与关爱工作优秀宣教材料评选活动中获折页或小册子类二等奖、海报类三等奖。全年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累计投入救助款物价值2 982. 23万元,受益人次60 815人。积极开展救护工作。年初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地)红十字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2010—2014年救护培训计划任务分解指标》、《年度救护培训实施方案》。将总会捐赠的价值人民币67.22万元的救护培训用具221套(具)全部下拨至13个市(地)红十字会,用于卫生救护培训使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办医学教育学分项目院外急救技能培训学习班,全年省红十字会举办院外急救技能(继续教育)培训班3期、救护师资培训班1期、救护员培训班5期,共培训400余人。(2)圆满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省造血干细胞管理中心与各市(地)红十字会、血液采集站、HLA实验室、采集医院、移植医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合作完成5 000人份的血样采集招募工作,并在及时准确上传数据的同时加大初筛、再动员、供者服务等工作力度,成功实现了14例造血干细胞移植,创历史新高。在原有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三支志愿者服务队的基础上,又建立鸡西、牡丹江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为推进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稳步开展,省造血干细胞管理中心对所属8个采集站进行逐一调研回访,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意见。(3)遗体和眼角膜捐献工作。2010年3月1日,《黑龙江省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正式实施。省红十字会对全省各市(地)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以及遗体和眼角膜捐献登记机构、接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与省卫生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继续推进遗体和眼角膜捐献志愿登记工作的意见》。截至年底,全省累计完成遗体捐献登记229人,实现捐献19人;眼角膜捐献登记1 668人,实现捐献27人。在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的积极努力下,协调黑龙江天泰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捐资80万元兴建“哈尔滨遗体捐献者纪念碑”,纪念碑占地面积5 000平方米,铭刻捐献者的姓名,供世人凭吊、缅怀和纪念。(4)加强红十字会自身组织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制定下发《黑龙江省红十字会2010—2014年理顺管理体制发展规划》,形成多方高度重视、关心红十字会工作,各地党委、政府加大对红十字会扶持力度,保证各级红十字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管理体制。截至年底,省红十字会及13个市(地)(占总数100%)、55个县(市、区)(占总数42.6%)红十字会完成理顺管理体制的任务,比2009年提高10个百分点,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红十字会自主独立、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红十字社会化工作机制,在红十字会内部则完善“职责分明、行为规范、廉洁守法、运转协调、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红十字组织的指导,搞好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围绕大中小学校广覆盖、乡镇街道促发展、社区乡村重培育、企业单位求突破、医疗机构强作用、志愿组织显活力的发展目标,省红十字会加强对基层组织的分类指导,培育典型,引导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群众参与性高的红十字活动。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制定下发《黑龙江省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佳木斯、鹤岗、牡丹江、黑河等市先后成立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施永、孙林云、王学发3人被中国红十字总会评为“青海玉树抗震救灾优秀志愿者”。(潘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