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
2010年,黑龙江省法制办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黑龙江省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修订)》、《黑龙江省垦区条例》、《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完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办法》、《黑龙江省价格监测办法》、《黑龙江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和《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等7部政府规章。这些法规、规章的出台为加快构建和谐龙江,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王英欣)